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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?
党员组织关系,是指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。按照党章规定,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,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、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,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。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。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”;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具“党员证明信”。
2、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、发展对象的区别在哪里?
申请入党人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,既有联系又有区别。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,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(一般应书面申请),均称作“申请入党人”。经党小组推荐、支委会(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)研究同意,可确定为“入党积极分子”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,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,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,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(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)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、准备近期发展的,称为“发展对象”。
3、什么是流动党员?
流动党员是指: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,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。具体来说是指短期外出(6个月以内),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。下列情况不能视为流动党员:(1)流动性较大,无固定地点,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,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;(2)短期(6个月以内)外出参加会议、学习进修、借调工作、办理公务、休假探亲的党员;(3)长期(6个月以上)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(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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